国工机协[2017]28号
关于召开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宣贯会的通知
各北京市代理商、主机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范代理商和企业在北京销售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行为,经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商议,于2017年6月30日在北京召开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宣贯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宣贯排放法律法规和达到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申报程序,布置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信息登记汇总工作要求,介绍下一步专项执法工作重点。
一、会议时间:
2017年6月30日上午 9:30 (8:30报到)
二、会议地点:
天宇大厦A座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院
三、会议联系:
王金星:13911802105 宋金云:13241807780
电 话:010-68537077 电子邮箱:songjinyun718@163.com
中国工作机械工业协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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